河南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简称MPA教育中心,依托于具有悠久历史的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MPA教育的培养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计划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对MPA教育中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以改进MPA教育的教学方法和培养模式,促进MPA教育质量的提高。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一种国际上通用的学位,它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并称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河南大学于2005年被列为全国高校MPA教育试点单位。我院将根据自身在公共管理学科领域学科齐全、办学层次较高、师资力量较雄厚且具有多年培养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经验的优势以及社会的实际需要,MPA教育主要设以下专业方向: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与区域管理、公共政策、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公共安全管理、国家安全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民政事业管理、公共财税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南大学的现有办学条件和办学经验,本中心MPA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能、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能熟练地从事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主要采取以下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改革教学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应用的教学原则,重在培养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案例分析、模拟训练、课堂讨论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聘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政府官员和专家讲课或开设专题讲座,努力把MPA教育办出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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